德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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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28日食品药品监管局“承诺热线”上线材料

  日期:2017-05-28  




       主持人:王局长,我们都知道《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简称“三小条例”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您能跟我们介绍一下“三小条例”中的“三小”是如何规定的吗?

       王局长:“三小”条例中的“三小”包括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食品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场所,从业人员少、生产加工规模小、生产条件和工艺流程简单,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经营者,但是不包括食用农产品初级加工者。小餐饮,是指经营场所面积不足五十平方米,有固定门店,从业人员少,从事餐饮服务的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等经营者。食品摊点,是指无固定门店,从事食品销售或者现场制售食品的经营者。

       主持人:现在我们了解了“三小”的具体规定,那么从事“三小”这个行业,应该办理哪些手续呢?

       王局长:按《条例》的规定,“三小”的准入管理实行登记或备案制度。具体讲从事食品小作坊、小餐饮这两种业态,首先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然后到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者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办理登记手续,取得食品小作坊或小餐饮登记证;食品摊点实行备案制度,从业者须持身份证、健康证等需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备案手续,取得食品摊点信息公示卡。

       主持人:三小条例很快就要实施了,你们作为监管部门就条例的贯彻实施给大家介绍一下好吗?

       王局长:关于三小条例贯彻实施,近期重点抓了以下工作。一是条例的社会宣传;二是食药监系统学习培训;三是以三小条例实施为契机,对三小行业进行全面整顿规范提升。